案例性质参考性案例
所属地区全国
业务分类公司法务
发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
发布日期2021-12-01
裁判要旨
劳动者同时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多家关联公司提供劳动,工资、社保、考勤交叉混同,导致劳动关系主体难以区分的,应结合实际用工管理、报酬支付、社保缴纳主体及劳动者真实意思,综合认定劳动关系归属;关联公司恶意混同用工损害劳动者权益的,可依法追究相应责任。
典型意义
规制通过"一套人马、多块牌子"规避用工责任的行为,保护劳动者诉权。
集团化、关联公司交叉用工日益普遍,劳动者常遭遇"发工资的是 A 公司、交社保的是 B 公司、实际干活在 C 公司"的混乱局面。
裁判规则强调穿透审查实质用工关系,防止用人单位借关联结构逃避签订劳动合同、缴纳社保和承担解雇责任。劳动者遇此类情况,应注意收集能证明实际接受哪家管理、由谁考核奖惩的证据。
来源:典型案例库